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的相關部署,進一步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優化服務流程,更好地服務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吉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本院”)現對部分仲裁服務及人事勞動代理相關工作進行調整。具體通知如下:
一、 關于仲裁服務的調整
- 優化立案與咨詢渠道:自即日起,全面推行線上立案預審制度。當事人可通過本院官方網站或指定線上平臺提交仲裁申請材料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按通知時間至指定窗口辦理正式立案手續,減少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增設線上及電話咨詢服務專線,由專人負責解答仲裁程序、法律法規等常見問題。
- 完善多元化調解機制:強化“調解優先”原則,在立案前及案件審理各階段,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爭議。本院將加強與工會、企業聯合會、司法行政機關及基層調解組織的聯動,引入專業調解力量,提升調解成功率和效率。
- 推進仲裁文書電子送達:經當事人同意,本院將逐步擴大仲裁文書(包括受理通知書、開庭通知書、裁決書等)電子送達適用范圍。采用短信、電子郵件等安全可靠方式送達,提高送達效率,方便當事人及時獲取案件信息。
- 規范庭審與裁決流程:進一步規范庭審程序,保障當事人充分陳述、辯論的權利。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案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或終局裁決,縮短處理周期。加強裁決文書說理性,做到事實認定清楚、法律適用準確。
二、 關于人事勞動代理服務的銜接與說明
- 明確服務邊界:本院作為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法定機構,其核心職能是依法、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人事勞動代理服務(通常涉及檔案托管、社保公積金代繳、薪酬外包等事務)屬于市場化的專業人力資源服務范疇,由依法設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
- 提供指引與銜接:為方便有相關需求的單位和個人,本院將在服務場所及官方網站提供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正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錄及業務范圍指引,供當事人參考選擇。本院不直接提供或指定具體的人事勞動代理服務。
- 強化風險提示: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選擇人事勞動代理服務時,注意核實服務機構的資質信譽,簽訂規范的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防范法律風險,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如因代理服務發生爭議,可依法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三、 實施要求
- 本院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此次服務調整工作,認真組織學習,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 全體工作人員應主動適應新變化,提升專業素養和服務意識,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的引導、解釋與服務工作。
- 歡迎社會各界對本院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我們將持續改進,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公信力。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吉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XXXX年XX月XX日